《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新乡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构建起“市级带头、县级跟进、乡镇落实、社会参与”的全方位学习宣传体系,推动法律精神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高位推动,以上率下“带头学”。市委、市政府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时间专题学习,深刻领会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为全市学习宣传作出表率、树立标杆。
层层压实,全域覆盖“深入学”。各县(市)区迅速响应,将法律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会议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班子成员集中研学、交流研讨,确保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乡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学促学,通过乡镇干部大会、专题党课等形式,将法律学习延伸至基层“最后一公里”,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学习全覆盖。
创新形式,线上线下“广泛学”。在线上,依托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知识答题活动,以答促学、以学促行,吸引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热潮。在线下,开展主题文艺演出、法治宣传进社区、政策宣讲基层行等系列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法律条文、讲好团结故事,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社会氛围。
新乡市将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新乡市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