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怎么办: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08 浏览次数: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调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这些重要论述,把握住了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也为中华民族走向凝聚力更强、向心力更大的共同体指明了方向。


    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史,就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内地建设大军带着先进技术和人才来到民族地区,帮助各族群众发展生产,留下了各民族团结合作的佳话。八千湘女进新疆、三千孤儿入内蒙,这些故事感人至深。改革开放后,少数民族群众到中东部地区务工经商的越来越多,内地汉族群众到民族地区开发建设、旅游观光的逐年增加,各民族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密。现在,各民族之间的通婚很多,形成许多“团结族”家庭。这些都极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


    要正确认识交融。要深刻认识到,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地区封闭的打破、民族交往交流增多,会极大地促进交融,这是历史趋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坚持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必然结果,是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这个过程是历史的,而不是人为的。要尊重规律,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把握好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民族共性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在具体实践中,既不能持消极论、无所作为,也不能犯急躁病、胡乱作为,要把握好界限、拿捏好分寸。在这个问题上,世界上、我们自己都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应当深刻总结、牢牢汲取。


    各民族一律平等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石。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前提是切实尊重民族差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民族共同因素不断增多,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文化差异是最重要的差异,风俗习惯的不同则是文化差异的最直接表现。我们要尊重差异、尊重不同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就是尊重各族群众的选择;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就是党的群众观点在民族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各民族都不能以自身的好恶来对待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不等于固化差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加深,差异会有所减少。但这种减少不是人为的、强制的,而是各民族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自然产生的,是历史进程,容不得任何急躁和盲动。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是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保护文化的多样性中增强共同性、包容性,不断夯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基础。要坚持尊重民族差异而不强化差异,保持民族特性而不强化特性,营造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的社会氛围。


    要逐步缩小差距。这是增进各民族共同性,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保证。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民大力支持和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民族地区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高于东部地区,但总体依然滞后。滞后的原因,主要是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区位、历史、自然环境、教育、文化传统等因素,一些民族地区处于不利地位。我们应该看到,虽然绝对差距仍在加大,但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于东部地区更快一些的发展速度,是可能的,因而绝对差距的缩小也是可以预期的。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许多有利条件,特别是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对口支援力度空前,又面临着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历史难得机遇,只要坚持并发挥好中央支持、发达地区支援和民族地区自力更生“三个积极性”,结合外在动力和内生潜力,埋头苦干、不急不躁地坚持科学发展,缩小差距是历史的必然。


    当然,涉及亿万人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没有一点磕磕碰碰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历史过程,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不用大惊小怪,关键是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看清主流、把握大势,同时出了问题要及时化解,尽量避免出大问题,不要影响安定团结大局。(来源: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主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创新观点面对面》)

来源:统战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