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重拳出击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企业发展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1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整顿工作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沈丘县委统战部联合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在狠抓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的同时,主要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将认识再提高,责任再明确,实效再注重,监督再加强,不折不扣的落实党委的部署,营造“亲商、安商、爱商、护商”浓厚氛围。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是启动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快捷联动处理机制。建立以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搭建诉求平台,县委、县政府督查中心先期督办,县纪委监委跟进调查处理的机制,提高效率。截止到目前,共受理了反映有关部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6起,均得到了及时回应和快速处理。

二是创建“红黑旗”制度。县委统战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中心,共同起草了“红黑旗”制度,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评议,采取随机抽选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以及群众代表参与的方式,对全县和营商环境有关的职能部门,从依法行政、作风效能、廉洁自律和两个责任方面进行评议,每次评议出3个“红旗”单位和1个“黑旗”单位,在该单位显著位置悬挂“红黑旗”,县主要媒体曝光“黑旗”单位,单位负责人在全县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于连续两次被评为黑旗的单位,一把手由正职降为副职,主持工作;连续三次被评为黑旗的,单位一把手就地免职。

三是实施重点岗位轮岗交流机制。针对一些职能部门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工作年限太长,容易出现“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私有化”现象。县委统战部联合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起草了轮岗交流机制。对一些重点岗位,规定负责人一定的工作年限,主要是重点岗位5年和一般岗位10年的,要定期交流。

来源:沈丘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