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18 浏览次数:

关于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统发电〔2022〕66号)要求,经企业申报,逐级推荐,现将我市经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反馈的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心连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卫华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大林橡胶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新乡市华洋粘合剂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8日—9月23日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情况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电话、信件应留真实姓名、单位。

联系电话:0373-3696823   

电子邮箱:xxzxqy@126.com

地址:市政府行政大楼13楼市工信局

 

 

             新乡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