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开展“清明节”节前廉政教育活动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0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病”,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41日,新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展“清明节”节前廉政教育活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修永出席会议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发出的《2021年清明节廉洁自律提醒函》,学习了市纪委通报的4起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对节日期间廉洁安全稳定进行了廉政教育。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苏万钦就清明节”期间廉政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以“清明节”缅怀先烈为契机,不忘革命先烈、牢记历史,弘扬民族精神,继承革命优良传统,将革命事业代代传承。二是要树立平安、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摒弃陋习,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三是要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确保廉洁过节。四是要守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纪律,遵守外出报备制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过节氛围,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来源:新乡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