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市委统战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13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市委统战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史根治同志听取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九巡察组组长李兰涛作动员讲话,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彦哲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巡察组全体人员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委统战部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李兰涛同志就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组织专题学习。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党规党纪和制度文件,研究配合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二要加强工作对接。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要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积极主动与巡察组搞好对接联系,按照要求配合做好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工作,及时公布巡察工作任务安排和巡察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三要搞好协调配合。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巡察组工作需要,认真收集并按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等。要成立巡察信访处置组,及时制定信访应急预案,积极稳妥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四要抓好整改落实。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巡前自查的问题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对巡中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严肃处置、边巡边改,对巡后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真改实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张彦哲同志表示,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对市委统战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以诚恳认真的态度,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责任感,积极配合巡察组各项工作。要做到直面问题、迅速行动,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巡察工作见实见效。

最后,巡察组开展了巡察工作问卷调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内设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九巡察组将在市委统战部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至4月30日,巡察期间共设立以下六种联系渠道:一、电子邮箱:xcswxcz8307@163.com;二、联系信箱:在市委统战部办公楼设立第九巡察组征求意见箱;三、邮政信箱:河南省许昌市A104号信箱(收);四、举报电话:0374-7378080(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五、接收短信手机:188-3612-9963(只接收举报短信,不接听电话);六、信访接待窗口:在许昌市天宝路与许州路交叉口西南角航空大酒店1208房间开设“许昌市委第九巡察组信访接待窗口”,接收来人来访。按照有关规定,以上信访渠道于4月25日17:30关闭。

来源:许昌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