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有关要求,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安排,有序有效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以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带动监督质效提升。
及时开展学习,深化思想认识。3月17日上午,驻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省纪委监委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三化”建设年行动方案。组长韩若冰强调,要充分理解“三化”建设年行动开展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要求,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要结合省直统战系统省侨联派驻监督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定期梳理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做好落实。
注重融入结合,谋划部署启动。成立行动工作组,韩若冰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组、办案质量组、组织建设组,明晰各组职责,明确人员分工,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结合省直统战系统省侨联派驻工作实际,把建设年任务与做好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党纪学习教育“回头看”等结合起来,印发了《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质效、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法教育和培训等3项重点任务,细化制定37项具体措施,推动建设年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质效。“三化”建设年行动开展以来,组内同志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干部的政治监督能力、办案能力、工作作风等开展深入自查,营造了共学共进、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坚持以多办案、办大案、办高质量案件为引领,近日又成立3个工作组,深入调研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补助资金等民族宗教相关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努力以良好的办案成效带动建设年行动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