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日,浚县印发推行《浚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创新建立“白名单”制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信用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针对风险低、信用好的优质企业,合理确定、动态调整行业领域“白名单”,凡是纳入“白名单”的企业,除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度的执法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检查不超过两次,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做到“无事不扰”,让企业安心搞生产、谋发展。
创新实施“三书同送”机制,助力企业重塑信用。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指导行为,促使企业重视信用、依法合规经营,浚县在“两书同送”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推行“三书同送”制度,即行政执法机关在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畅通信用修复渠道,提高信用修复效率,降低企业违法失信可能性,助力企业以“信用”增“信心”。
全面落实“事前告知”制度,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在开发区进行行政执法应当事前告知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在浚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鹤壁市现代物流开发区白寺园区进行行政执法应事前告知开发区管理机构,并填写《浚县开发区行政执法告知书》,确保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规范推行“柔性”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执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柔性执法,切实调整执法定位,既当“监管者”,又当“引导者”,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推动行政监管由“一罚了之”向“惩教结合”柔性执法转变,坚持把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积极推动县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下一步,浚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此项规定,进一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多向发力、多措并举,奋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浚县县委统战部